行人衝紅燈過街被車撞,能獲賠償嗎?香港法院如何判責
在香港繁忙的街道上,行人因貪方便而「衝紅燈」過馬路導致交通意外時有所聞。很多人誤以為行人違規即意味著完全喪失索償權,事實上,即使行人違規,亦不代表必然無法獲得賠償。賠償是否會獲發,以及能獲得多少,取決於法庭如何根據「分擔疏忽」原則釐定雙方的責任比例。
重點摘要:
- 違規不等於零賠償:行人違規只會導致賠償金額按比例扣減,而非完全失去索償資格。
- 責任比例:法庭會綜合考慮車速、路面狀況、燈號時間及雙方行為來決定比例。
- 分擔疏忽:受傷行人若有自身疏忽,賠償將按其過失比例減少。
法律現況拆解:責任歸屬與分擔疏忽
在香港,交通意外的民事索償主要依據普通法下的疏忽責任。意外發生時,法庭會審視駕駛者與行人雙方的行為,判斷誰應為意外負上責任。
駕駛者的「謹慎責任」 (Duty of Care)
根據《道路交通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374章),駕駛者在道路上行駛時,對其他道路使用者(包括違規的行人)負有「謹慎責任」。即使行人衝紅燈,駕駛者仍須保持警覺,並在發現危險時採取適當行動(如減速或煞車)以避免碰撞。若駕駛者當時超速、分心或未有適當留意路面情況,即使行人違規,駕駛者仍可能被裁定需負上部分責任。
分擔疏忽原則 (Contributory Negligence)
根據《法律修訂及改革(綜合)條例》(香港法例第1章)第21條,若受害人(行人)因自己的疏忽而導致受傷,法庭會根據其疏忽程度,按比例扣減賠償金額。舉例來說,若法庭裁定行人衝紅燈需負 60% 責任,而駕駛者因未有及時煞車需負 40% 責任,則行人最終只能獲得總賠償額的 40%。
責任比例與賠償影響
| 行人責任比例 | 可獲賠償比例 |
|---|---|
| 0% | 100% |
| 20% | 80% |
| 40% | 60% |
| 60% | 40% |
| 80% | 20% |
| 100% | 0%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