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小心駕駛初犯點算好?香港法律團隊教你免留案底秘訣
在香港,不小心駕駛是一項常見的交通違例事項,但即使是初犯,也可能面臨法律後果。不小心駕駛初犯點算好?香港法律團隊教你免留案底秘訣,這不僅是許多駕駛者的疑問,也是我們法律團隊經常被問到的問題。本文將深入探討不小心駕駛的法律定義、罰則、以及如何透過專業的法律策略,盡可能避免留下案底,保障您的權益。
什麼是不小心駕駛?香港法律團隊教你免留案底秘訣法律定義
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38(1)條,不小心駕駛指的是駕駛者在駕駛車輛時,未有達到一個合理及謹慎的駕駛者應有的水平,並且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潛在或實際的危險。這並非指駕駛者故意違規,而是指因一時疏忽或判斷失誤而導致的駕駛行為。
常見的不小心駕駛行為
- 使用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
- 未有留意交通標誌或路面情況
- 超速駕駛(但未達到危險駕駛的程度)
- 不當使用車輛燈號

不小心駕駛與危險駕駛的區別
不小心駕駛與危險駕駛是兩種不同的罪行,主要的區別在於駕駛行為的危險程度和駕駛者的意圖。危險駕駛涉及更嚴重的違規行為,例如酒後駕駛、毒駕或極度超速,並且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即時及嚴重的危險。
特徵 | 不小心駕駛 | 危險駕駛 |
---|---|---|
危險程度 | 潛在危險,但非即時及嚴重 | 即時及嚴重危險 |
駕駛者意圖 | 非故意,因疏忽或判斷失誤 | 故意或罔顧後果 |
最高刑罰 | 罰款及扣分,嚴重情況下可能監禁 | 罰款、監禁及吊銷駕駛執照 |
法律依據 | 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38(1)條 | 《道路交通條例》第37(4)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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